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23年全區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暨檢測機構檢測行為
專項檢查結果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規范檢測機構檢測行為,促進檢測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按照工作安排,我廳于6—7月組織開展了2023年全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暨檢測機構檢測行為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以實地檢查的方式開展,對機構管理、人員管理、委托管理、樣品管理、設備管理、場所設施與環境管理、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檢測人員的能力符合情況。
檢查共分為4個小組,對14個設區市及所轄14個縣(市)共80家檢測機構開展了專項檢查。其中涉及檢測場所78個,共下發檢測工作質量整改建議書76份,整改率為97.4%。同時,對66名檢測人員進行了現場實操考核,其中檢測過程操作規范的有54人,不規范的有12人,合格率為81.8%。隨機抽查工程現場檢測項目6個,共下發檢測工作質量整改建議書4份,整改率為66.7%,涉及4家檢測機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涉嫌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一是檢查組查看現場檢測報告發現,不同檢測報告所附現場檢測照片雷同。二是部分檢測機構未能提供檢測報告所對應的檢測原始記錄。三是檢查組對部分樣品參數進行復測,復測數據與原始記錄數據偏差較大。四是樁基靜載試驗未加載到標準規定的最大試驗荷載值。五是檢測人員、審核人員、批準人員等技術人員未掌握相應參數的檢測方法,導致檢測數據不實,檢測報告結論錯誤。六是部分試驗原始記錄顯示試驗正在進行中,但試驗設備卻處于未開啟狀態。
(二)檢測人員管理不到位。部分檢測機構未能按照相應檢測崗位的任職要求,對檢測人員的教育、培訓、經歷、技能等未能認真進行能力確認,對檢測人員的檢測工作和檢測能力缺少有效監督。部分機構檢測人員實操能力和水平低,對相關標準規范要點記憶模糊、 理解不清晰,對試驗操作流程不熟悉,檢測操作流程不滿足標準要求。
(三)委托管理及樣品管理混亂。一是部分檢測機構委托單信息記錄不全。二是部分檢測機構接收的委托檢驗樣品無唯一性標識。三是部分檢測機構留樣區無有效管控措施,個別樣品區無有效區分標識,留樣樣品標識不清楚。四是部分檢測機構未對墻體傳熱檢測試件建立有效唯一性標識,存在試件重復利用進行檢測嫌疑。五是部分檢測機構對化學試劑、危險藥品等管理缺失,未建立相應領用、使用記錄,無有效管理措施。六是部分檢測機構標準養護室中混凝土標準養護試塊間距不滿足標準要求。
(四)設備管理、場所設施及環境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參數所配置的儀器設備不滿足標準要求,如鋼筋打點機少針、磚孔洞率試驗平臺缺失穩定支架等。二是部分檢測機構個別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出入庫記錄缺失,對相應儀器設備使用情況無法有效溯源。三是部分儀器設備所檢定/校準參數未覆蓋實際使用量程范圍,對已檢定/校準的儀器設備未進行有效確認。四是部分試驗場所配套設施不滿足標準要求,如瀝青檢測試驗室、防水材料檢測試驗室未建立有效通風設施,易對試驗檢測人員的健康造成危害;對試驗環境條件未及時進行記錄,或記錄數值采用電子設備顯示數值而非環境實際數值;部分儀器設備或其控制臺所放置的位置不滿足標準要求;個別儀器設備無有效安全防護設施。五是試件養護室設置不合理,未對養護室進行全方位溫濕度監測,個別機構養護室內實測溫濕度不滿足標準要求。六是個別檢測機構未按要求進行硬件設備配置及攝像頭巡航設置,或視頻保存內容不足6個月。
(五)原始記錄管理及檢測報告管理不規范。一是部分檢測記錄信息不全,如缺少關鍵參數數值、未勾選檢測方法標準、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未描述具體檢測位置等;部分檢測試驗已完成,但未能查詢到其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原始記錄人員簽字信息不全。二是部分檢測機構存在原始記錄表無編號的情況,原始記錄中數據記錄、計算存在錯誤,檢測報告中樣品信息與原始記錄不一致。三是部分檢測報告存在信息不全、結論不準確或錯誤、未列出重要參數等問題。
三、處理意見
(一)對本次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檢查組均已建議檢測機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責任單位限期落實整改。對涉嫌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廣西德輝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檢測機構(名單詳見附件1),由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57號)第十一條、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等規定予以查處,并將其不良行為記錄載入信用檔案,扣減誠信分。違規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由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相關單位對相應的檢測報告進行核驗。
(二)對黃為阮等12名現場實操考核不合格的檢測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予以全區曝光并責令整改,整改期間廣西建設工程檢測監管信息系統暫不接收12名人員提交的檢測項目的檢測信息,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同時,以上人員須接受相關檢測技術培訓,切實提高檢測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照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舉一反三,深入開展檢測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檢測機構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落實檢測機構主體責任,逐項細化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督促檢測機構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檢測標準規范的培訓學習,規范檢測行為,進一步提升人員素質和檢測水平,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二)對本次檢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檢測機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57號令)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處罰信息應納入信用管理體系,處罰處理結果要及時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履行職責,對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檢測結果不合格事項涉及的重要材料要實行倒查追溯。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轄區內的檢測機構實行差別化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檢測機構日常行為的動態監管,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力度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推動檢測機構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建設,有效擴大社會監督,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四)全區各檢測機構應引以為戒,依法依規開展檢測工作,制定并嚴格落實檢測機構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從機制上杜絕檢測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采取有效措施滿足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要求,嚴禁超出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鑒定結論、違規更改檢測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
附件:1.涉嫌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報告的檢測機構及存在
問題清單
2.檢測機構人員現場考核情況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 9 月 6 日